近期,市人社局联合相关部门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贴息工作及加强创业支持带动就业促进工作的通知,从支持创业贷款融资、打造创业服务平台、助力个人自主创业三个维度扶持助力创新创业活动。
据介绍,创业担保贷款通过“厦门市产业企业人力资源服务平台”或现场向户籍所在地(非本市户籍商事主体注册地)街道(镇)申请;创业补贴(助)奖励每年2月、8月各受理1次,通过“厦门市产业企业人力资源服务平台”或现场向户籍所在地(非本市户籍商事主体注册地)社区(村)现场申请。详情可登录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策法规”版块(http://hrss.xm.gov.cn/xxgk/zcfg/)查询了解。
支持创业担保贷款
符合条件的创业者最高可享30万元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根据通知,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创业者,可以享受最高额度为30万元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财*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符合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企业,每新招用1名符合条件人员,可享受金额最高不超过30万元贴息贷款,贷款总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财*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打造创业服务平台
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可依托创业大本营运营主体落户
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纳入“创业大本营发展规划”,实行统一挂牌,创业人员符合我市落户条件的,可依托创业大本营运营主体落户。符合纳税条件的创业大本营每新吸纳1名就业人员并缴交社保6个月(含)以上的,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带动就业奖励。年度奖励不超过10万元。根据各类型创业大本营运营情况,按照年度遴选、认定我市“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对认定为“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大本营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助力个人自主创业
符合条件可领5000元创业项目启动补助
符合创业补贴(助)奖励相关条件的,可以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项目启动补助、最长不超过36个月的创业场地补贴(标准:第1个月-12个月、13个月-24个月、25个月-36个月的补贴标准分别为600元/户·月、400元/户·月、300元/户·月),以及每吸纳1名符合条件人员可获得2000元的一次性带动就业奖励。
来源:厦门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