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海沧区加快推进福建自贸区厦门片区海沧园区产业发展扶持办法》于近日发布,一系列*策将为园区内企业带来利好。
可享受扶持*策的企业是入驻海沧园区(原出口加工区一期,不包含已享受其他*策的企业)、承诺五年内不迁离海沧区且在*策有效期内纳入该区规模以上统计的新注册企业或迁入的区外企业;从事批发和零售,餐饮等第三产业;经区*确定在园区内重点发展的其他产业。
场地租金补助
给予实际入驻园区内企业每月20元/平方米的办公场所租金补助,*策有效期内单个法人企业每年的租金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创业红包
对拟在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海沧园区设立的企业发放“创业红包”,企业人数10人以下的每年限额1万元,企业人数每增加5人,增加5000元限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用于抵扣购买企业服务。
高管人员奖励
企业的高管人员和技术骨干,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达到30万元(含)以上的,按个人区级留成贡献分成部分的100%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提出申请的名额数量原则上不超过8名,且同一人员个税奖励年限不超过2年。
企业经营奖励
前两年按其对区级收入贡献数的100%给予奖励,后三年按其对区级收入贡献数的60%给予奖励。
特殊扶持
对于属重大项目,或是产业具有高成长性、技术具有较强前瞻性、引领自贸试验区产业创新趋势的项目、有发展潜力的企业,或是属于行业产业龙头的企业,或是能够积极引进上述企业项目的行业协会等组织需要特殊扶持的,可由区*另行研究解决。
装修补助
对新入驻海沧园区的配套服务企业(包括餐饮业、酒吧咖啡、超市等服务业)进行扶持,对营业面积5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一次性200元/平方米的装修补助,装修补助面积不超过1000平方米。新引进的项目须在签约后4个月内取得相关证照并开业经营满6个月,方可申请享受装修补助。
来源:厦门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