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三高”企业开始认定了。申报对象为,2020年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以上的工业企业或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企业,且2020年营业收入增长达到20%以上或纳税总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企业。
对不符合国家产业*策、环保*策和安全生产*策,且已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或责令停产整顿的企业,不列入“三高”企业库。对于其他类型的“三高”企业,采用名单制确定“三高”资格,具体条件和咨询方式详见“厦门市‘三高’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的申请认定模块。
本次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企业登录“厦门市‘三高’企业综合服务平台”,选择菜单栏中的"申请认定"进行申报,完整填写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基本信息。同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所得税上年度纳税申报表(加盖税务印章);
2.所得税前年度纳税申报表(加盖税务印章);
3.企业上年度完税证明(加盖税务印章,按所属期);
4.亿元工业企业需提供统计一套表B204-1表;
5.亿元战略性新兴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企业需提供统计一套表B204-1表或软件企业备案证明(二选一)。
来源:厦门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