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近日推出优化人才服务保障的六条举措,包括提高补贴、配偶安置、子女入学、个税奖励、医疗保健等(简称“留厦六条”),于7月21日在本报见报后,在我市高层次人才群体中引起广泛关注和热烈反响,“留厦六条”*策在微信朋友圈刷屏,大家纷纷咨询*策细则,关注*策实施情况。
昨日,有关部门发布*策实施解答,回应人才群体关注的热点问题。
1、“留厦六条”主要是面向高层次人才和全日制博士,如何申请认定高层次人才呢?
答:“留厦六条”中的高层次人才是指经认定符合《厦门市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标准》并在厦全职在岗工作的A+、A、B、C类人才。各类人才申请优惠*策,需首先向市人社局申请认定高层次人才。高层次人才认定经由所在用人单位通过市人社局网上办事大厅“人才类型确认模块”提交申请。
受理单位:市人社局咨询电话:12333
2、“留厦六条”大幅提升了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标准,申领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包括哪些流程?
答:“留厦六条”主要是提高了2021年7月1日起新引进的人才一次性生活补贴标准,具体申请条件仍按《厦门市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实施办法》(厦人社〔2017〕278号)实施。新引进人才经由所在用人单位通过市人社局网上办事大厅“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模块”提交申请,市人社局、教育局、各区(开发区)等负责审核及拨付。
受理单位:市人社局咨询电话:12333
3、“留厦六条”着力解决人才配偶随迁安置,有利于人才在厦安心工作,具体如何申请办理?
答: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全日制博士来厦稳定就业后,可申请异地配偶随迁安置。具体由人才所在用人单位向市委人才办提出申请,再由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国资委等负责协调安置。
受理单位:市委组织部高层次人才发展中心窗口
咨询电话:2892548
4、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可享优惠待遇,每年什么时候提交申请?
答:符合条件的人才可通过i教育综合服务平台或i厦门公众号的“人才子女入学申报系统”提交申请,幼儿园、小学一年级入学及小学转学申报时间一般为每年6月份,初中一年级入学及初中转学申报时间一般为每年5月份,具体详见当年招生工作意见。市教育局将联合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等进行审核,并在系统上反馈资格审核结果,最终录取结果由录取学校直接通知家长。
受理单位: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咨询电话:2135551
5、“留厦六条”中人才安居保障与原来的*策有什么不同呢?
答:此项*策系对《关于完善我市高层次人才安居*策的补充通知》(厦委办发〔2019〕46号)中部分条款的修订,即缩短了人才应缴土地收益等价款的赠送年限,其余仍按原文件执行。此项业务具体由人才所在用人单位通过市人社局网上办事大厅“人才类型确认模块”申请确认在厦工作时长,市人社局审核后将人才在厦服务年限证明信息推送市住房局;市住房保障中心审核出具《人才住房准予上市转让/转为普通商品房通知书》;人才持上述通知书及相关证明向市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产上市交易等手续。
受理单位:市人社局市住房保障中心
咨询电话:12333(市人社局) 968383(市住房保障中心)
6、“留厦六条”中人才个税奖励的个税计算标准是什么?具体怎么申请?
答:高层次人才个税奖励计算标准为工资薪金所得税。该项业务由市人社局牵头并搭建申报平台,人才所在用人单位通过平台向所在区(开发区)提出申请。高层次人才若同时符合多项个税优惠*策的,按“就高从优不重复”原则享受。
受理单位:市人社局、各区(开发区)
咨询电话:12333
7、“留厦六条”扩大了享受医疗保健待遇的人才覆盖范围,可向哪个部门提出申请?
答:符合条件的人才由所在单位提交《厦门市保健对象登记表》及相关材料(人才认定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照两张等),向市委保健办申请办理保健证。已办理保健证的人才,若符合新*中更高级别保健对象的条件,可由所在单位提交《保健对象变更登记表》及人才认定证明材料,由市委保健办办理变更,享受更优惠保健待遇。
受理单位:市委保健办(思明区同安路2号天鹭大厦B栋501或503)
咨询电话:2057359(办证) 2105718(变更)
来源:厦门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