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策实施力度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确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并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公告》指出,加大“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并一次性退还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公告》要求,各级财*和税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留抵退税工作,摸清底数、周密筹划、加强宣传、密切协作、统筹推进,并分别于2022年4月30日、6月30日、9月30日、12月31日前,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集中退还微型、小型、中型、大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税务部门结合纳税人留抵退税申请情况,规范高效便捷地为纳税人办理留抵退税。
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