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财税资讯专题:小规模纳税人开票热点问题看这里

栏目:财税资讯专题解读 发布时间:2022-08-26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财*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2年第15号),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这些有关小规模纳税人开票的热点问题你都了解吗?快来一起学习吧。


1.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的小规模纳税人,部分销售额需要开具专票如何处理?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 年第 6 号)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开具征收率为 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如你公司选择放弃免税,对 30 万元部分的应税销售收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当开具征收率为 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为:30 万元× 3%=0.9 万元;其余的 50 万元销售收入,仍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策。

2.我公司是零售摩托车的小规模纳税人,能否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策,应如何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答:《财*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规定,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零售机动车,可以按上述规定享受免税*策,并开具免税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相应地,购买方纳税人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如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开具3%征收率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则购买方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3.一般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农产品,如何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答:根据《财*部 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第二条、《财*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第二条、《财*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策的公告》(财*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从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6号)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你公司购进农产品,取得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3%征收率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按上述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来源:厦门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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