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厦门市市场监管局获悉,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统一部署,我市已于本月启用新版营业执照。截至9月13日,市市场监管局已核发新版营业执照2792份。
据介绍,本次照面内容调整主要涉及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等类型市场主体,营业执照不再记载“营业期限”“经营期限”“合伙期限”,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增加“出资额”信息项等内容。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在本次调整范围内。
除调整部分外,营业执照的格式分类、印刷标准等没有变化。
启用新版营业执照后,经登记机关准予设立、变更登记或补发营业执照的各类市场主体,颁发调整版式后的营业执照。之前存续的各类市场主体,可以继续使用原版营业执照,也可以直接申请换发新版营业执照。
来源:厦门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