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财税资讯专题:@个体工商户,增值税优惠集锦来了

栏目:财税资讯专题解读 发布时间:2022-11-01
近日,国务院发布《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条例》指出:国家实行有利于个体工商户发展的财税*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严格落实相关财税支持*策,确保精准、及时惠及个体工商户。
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策,今天带您了解:个体工商户可以享受哪些增值税优惠*策↓

一、符合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享受主体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优惠内容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上述免征增值税*策。


*策执行期


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策依据

1.《财*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策的公告》(2021年第11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1年第5号)

二、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

享受主体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优惠内容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策执行期

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策依据

1.《财*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2年第15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6号)

三、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策

享受主体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纳税人


优惠内容


加大小微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并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自2022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在2022年12月31日前,退税条件按照公告(财*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第三条规定执行。


*策执行期


自2022年4月1日施行


*策依据
财*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

来源: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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