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国务院总理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决定延续和优化实施部分阶段性税费优惠*策,以进一步稳预期强信心,其中包括“将减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部分所得税*策、降低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策,延续实施至2024年底。”
“此前在疫情期间,相关针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费优惠*策切实降低了‘量大面广’的小微企业的税费负担,助力市场主体‘留住了青山’。”*财经大学财税学院教授白彦锋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也正是因为其执行成效良好,相关*策在总结前期经验的基础上得以延续。
巨丰投顾高级投资顾问谢后勤告诉记者,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属于抗风险能力较弱的市场主体,“真金白银”的减税降费*策,很大程度缓解了其经营压力,让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有更大的信心恢复发展,同时也为稳增长、保就业和惠民生提供强有力的*策支持。
去年,组合式税费支持*策的果断实施,在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推动经济恢复向好方面起到了显著的作用。国家税务总局*委委员、副局长王道树此前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2022年,全国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超4.2万亿元。分企业规模看,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是受益主体,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超1.7万亿元,占总规模的比重约四成;另外,近八成的个体工商户在2022年无需缴纳税款。
“从国民经济整体角度看,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虽然规模小,但是数量大,联系着千行万业、千家万户,是国民经济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北京社科院研究员王鹏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此次针对税费优惠*策延续,将进一步助力市场信心恢复,也是我国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的体现。
白彦锋表示,本次税费优惠*策的继续执行,彰显了国家保就业、保民生的坚定决心。
谢后勤也补充道,一方面,上述税费优惠*策可以继续减轻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成本,使其有更多的资金投入到扩大生产、改善生产效率的研发转型上;另一方面,也能够激发企业的热情和信心,让企业有更多的获得感。
“减税降费确实降低了经营成本,有助于企业更好地将有限的资金和资源投入到扩大生产、提升管理服务水平上去。”王鹏表示,在当前扩内需、促消费的大背景下,这也有利于让企业抓住机遇,获得更好的发展。
除将延续针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费优惠*策外,本次国务院常务会议还决定,将符合条件行业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的*策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将减半征收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策、减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策,延续实施至2027年底;今年年底前继续对煤炭进口实施零税率等。以上*策预计每年减负规模达4800多亿元。
“本次延续和优化实施部分阶段性税费优惠*策,不仅体现出对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支持与呵护,更是对民营经济实实在在的支持。”谢后勤表示,预计相关*策将进一步提振市场主体的恢复动能,巩固经济发展的势头。
来源:证券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