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符合条件行业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的*策,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为进一步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更好地支持科技创新,财*部和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策的公告》(财*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明确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策有关问题。
今天带你了解: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策会计核算与管理↓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策会计核算与管理
【适用主体】
除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等以外,其他行业企业均可享受。
【优惠内容】
1.企业应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要求,对研发支出进行会计处理;同时,对享受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按研发项目设置辅助账,准确归集核算当年可加计扣除的各项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进行多项研发活动的,应按照不同研发项目分别归集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
2.企业应对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分别核算,准确、合理归集各项费用支出,对划分不清的,不得实行加计扣除。
【*策依据】
《财*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
来源:税务总局新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