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
按照财*部相关财务报表要求及国家税务总局部署,自2019年第四季度(所属期)起,财务报表进行简并和整合,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财务报表简并和整合情况
原有财务报表简并和整合为企业会计准则报表、小企业会计准则报表、企业会计制度报表、*会计准则报表和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等5类财务报表。
纳税人以“向税务机关备案的财务会计制度”为依据,对应确定需报送的财务报表种类。
二、取消部分纳税人财务报表报送要求
为落实“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①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②实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农民专业化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和工会会计制度的纳税人免于向税务机关报送财务报表。
三、申报要求
(一)核对本单位需报送报表的种类
我局已经根据纳税人原先报送的报表情况,财务会计制度备案的情况更新了电子税务局需要报送报表的种类,请纳税人到电子税务局财务报表报送模块核对所需报送报表的情况。
实行企业会计准则的纳税人,由于无法判断执行新准则的情况,原报送“一般企业会计准则报表”的纳税人提供2种新的“一般企业准则报表”供纳税人自行选择。原报送“商业银行”、“保险”、“证券”准则报表的纳税人提供新的“已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的金融企业报表”和原“商业银行”、“保险”、“证券”3种准则报表供纳税人自行选择。纳税人根据本企业情况选择1种财务报表报送即可。
(二)错误更正
纳税人发现电子税务局提供的财务报表种类与自身使用的会计制度和报表种类不符的,可以联系办税服务厅修改调整。
(三)报送要求
本次调整除增加免于报送财务报表的纳税人外,其他需报送财务报表的纳税人范围不变。财务报表仍按季度和年度报送,报送时间不变。
临近年关,为便利纳税人报送财务报表,2019年第四季度财务报表在2020年第一季度前报送即可。
财务报表的详细调整情况请参阅附件或登录电子税务局财务报表报送模块查阅财务报表详细填报说明。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