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日起,我市出口企业办理退(免)税相关证明申请时,不需再报送纸质资料啦!记者昨日从税务部门了解到,为进一步优化出口退税服务,减轻出口企业负担,加快出口退税速度,我市从本月起扩大了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事项。
据介绍,该项新*策实施后,实行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的出口企业(以下简称“无纸化企业”),在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相关证明时,不用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纸质申报表和纸质凭证资料,只需通过厦门市电子税务局进入“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在网上提供经数字签名证书签名后的正式申报电子数据。但需要注意的是,原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的纸质凭证需留存备查。
同时,无纸化企业可以通过“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接收并自行打印盖有无纸化企业主管税务机关电子印章的出口退(免)税相关证明电子文书。
据了解,我市从2018年7月起全面推行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根据相关规定,我市出口退(免)税分类管理类别为一类、二类、三类的出口企业,均可申请出口退(免)税无纸化,但零税率应税服务、出口视同出口货物和对外提供劳务且无海关电子信息企业除外。此次出口退(免)税相关证明实现无纸化,将大大地提高外贸企业的办税效率,节约企业的人力和时间成本,进一步优化厦门税收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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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免)税
网上如何办理?
税务人员表示,具体路径如下:登录“厦门市税务局官网http://xiamen.chinatax.gov.cn”/→点击“厦门市电子税务局”并登录企业账号→点击“我要办税”→“出口退税管理”→点击“文书开具”→“证明文书”→对应的证明→点击下载并打印。
提醒
参照办税指南
留存纸质凭证
1.企业申请办理相关证明,在审核完成的次日才能从系统中打印证明。
2.预览和下载查看文书均不显示公章,打印后方可显示公章。
3.留存备查所需的纸质凭证请参照国家税务局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官网办税指南。
来源:厦门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