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对五类项目实行“清单制+告知承诺制”

栏目:新闻资讯 发布时间:2020-04-16
日前,厦门市印发了《厦门市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审批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对五类工程建设项目实行“清单制+告知承诺制”的审批新模式,并公布了审批流程图。
 
  这五类项目分别是小型社会投资工业项目、带方案出让土地项目、既有建筑改造项目、既有建筑增设电梯项目、不涉及土地用途变更的既有工业建筑改扩建项目。
 
  新规带来的具体变化是审批流程再优化。小型社会投资工业项目、既有建筑增设电梯项目、既有工业建筑改扩建项目划分为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三个并联审批阶段。带方案出让土地项目、既有建筑外立面改造、既有建筑未改变原规划功能的装修装饰项目划分为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两个并联阶段。
 
  审批事项再精简。五类项目均取消“项目报建”事项。转变“投资项目备案”办理方式,与项目赋码合并办理。优化联合竣工验收方式,将各专项验收事项及竣工验收备案事项合并为一个综合验收事项办理等。小型社会投资工业项目审批手续进一步简化,免予办理环评、施工图审查等事项。
 
  审批时限再压缩。小型社会投资工业项目从取得用地到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全流程审批时间控制在15个工作日内。带方案出让土地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控制在15个工作日内。既有建筑外立面改造及既有建筑未改变原规划功能的装修装饰项目、既有建筑增设电梯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控制在20个工作日内。既有工业建筑改扩建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控制在35个工作日内。
 
来源: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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