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部、人民银行24日发布《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策的通知》,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力度。《通知》提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后进行补缴。在此期间,缴存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缓缴影响。
此外,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人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各地根据当地房租水平和合理租住面积,可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支持缴存人按需提取,更好地满足缴存人支付房租的实际需要。
据悉,该支持*策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各地可结合本地企业受疫情影响的实际情况提出具体实施办法,并在支持*策到期后做好向住房公积金常规性*策的衔接过渡。(记者 廖睿灵)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